在院长领导下,负责全院教学工作。
1、组织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教学方面的方针、政策和规定,负责教学制度的制定与落实;
2、组织制定和实施各项教学工程建设的计划与措施;
3、审定开课教师名单,布置教学任务,检查教学情况,确保教学任务的完成;
4、组织教学改革和教学研究,对教研室的教研活动情况进行检查、督促;
5、负责对教学人员的工作考核;
6、负责实践教学计划的制定和实施;
7、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和科研工作量;
8、完成校领导、职能部门和院长布置的其他任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