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主持学院教学、科研、行政工作。
2、负责制定和实施教师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规划。
3、组织制定和落实学科建设、专业建设规划。
4、根据学校精神,组织对教职工进行考核,负责具体分配方案的制定与实施。
5、负责召集院党政联席会议、院务会议、院学术委员会。
6、指导全院学术交流、对外交流和对外服务工作。
7、负责财务工作。
8、指导制定全院各种规章制度。
9、完成校领导分配的其他工作。